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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生须知

【阅读量: 111| 发布日期:2016-03-30 】

 

烟台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生须知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供实用型人才。我院自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现已是第六年。学院凭借优秀的学院品牌、卓越的地理环境、美好的就业前景、庞大的办学规模、雄厚的师资力量、鲜明的职教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蕴,每年吸引众多的考生报考,圆满完成单招计划。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院单招1460人,涉及夏季高考普通文理、春季高考、艺术文多个科类,招生专业27个,详情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将查阅有关招生信息。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考生确认时要签字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一致,仅仅是入学考试方式不同。
二、报考条件:凡具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单独招生。报考艺术文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开始报名,截止到4月10日下午三点,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我院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我院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学院于 4月12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敬请考生于4月13日登录我院网站查看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4.信息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4月14日—4月15日12:00时前,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交费后领取准考证(报名考试费120元)。4月15日下午3:00考生看考场。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0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0分钟。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
2、考试时间:
(1)4月16日上午9:00-11:00   综合考试(笔试)
(2)4月16日下午13:00开始    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五、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须于4月9日前到我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同意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六、录取原则
按专业计划数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届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将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927203 6927062 6927063 6927111 6927369
传真电话:0535-6927062
学院网址:www.ytvc.com.cn
备注:拟录取考生将于4月21日—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